7.27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清单》 的通知-太阳成tyc7111cc

京建发〔2021〕232号

各区住房城乡(市)建设委(房管局)、经开区开发建设局、各有关单位:

为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公开透明,方便群众了解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事项,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,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,根据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《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清单》(以下简称“清单”),现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“清单”,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签订物业服务合同、协议,开展物业服务工作。

二、各区住房城乡(市)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,发现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不符合“清单”要求的,要责令规范改正。

三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协助、指导、督促会员单位做好“清单”使用工作。

四、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2021年7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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